(1)毕业确认
① 所有贷款毕业生应于2018年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
具体路径是:
学生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
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学生现场核实并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贷款学生本人保管,另一份由班长收齐汇总后于2018年6月22日前交给本班对应的兼职辅导员。
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动,需及时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② 学籍异动处理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发生异动的,如退学、休学、延长修业年限、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如:学籍原为2014级,因休学学籍改为2015级,今年不能毕业)需要对高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
学籍异动的贷款学生需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符合要求的可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延长贴息时间。
办理就学信息变更需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请于2018年5月20日前到学院教务办开具学籍异动证明,交于学院学生发展与支持中心(农科楼117办公室)。
(2)展期还款办理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市、区)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办理程序: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于今年7月31日前,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申请,调整还款计划。此项工作务必于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今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
(3)利息与本金结算方式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2015年前贷款的自毕业(或结业)第三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2015年及以后贷款的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具体偿还时间请以贷款学生签订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为准。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贷款毕业生应于每年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做到正常还款,杜绝逾期还款。
贷款毕业生也可提前还款。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制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详细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请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1)。